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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代借人”签名借款人借钱不还找谁还钱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1-04-07 17:31:22

代借人签名借款人借钱不还找谁还钱

代借款人在借款协议或者借条上签字的,代签名一方是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债务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实际债务人不还款时,债权人可要求签名的债务人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诉讼追讨债务需注意哪些问题

如果通过分析,申请支付令不可行,则注意起诉前的准备工作:

(1)注意证据的收集

民事诉讼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债权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在欠款纠纷中,债权人在起诉前一定要收集好能说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如协议,合同,送货单,提货单,电话录音等等。对于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另外,须注意对于收集的证据要及时,一般是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否则,可能对方已超过举证期限而不予质证。

同时,为了确保将来判决的执行、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诉讼时效不应忽视

欠款纠纷,诉讼时效至关重要,如果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此类纠纷的时效一般为3年。具体时效的起算一般以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未主张权利的,建议债权人不要盲目起诉,应当寻找专业人士采取补救措施,如与债务人重新达成还债协议等等。

谁要借条或者借款合同是签字,就是谁与债权人建立借贷关系,所以借款人不还款时,债权人可以要求签字的借款人还款,而签字借款人还款后,有证据证明实际债务人借款的,可以向实际借款人追偿。如果需要金钱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昆明私借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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