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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助学贷款市场准入制度和运作机制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4-14 11:19:49
  个人助学贷款市场准入制度
 
  鉴于国家助学贷款在个人助学贷款中的重要地位,我们以国家助学贷款作为重点对个人助学的运作贷款机制作一总结。
 
  国家助学贷款由银行负责发放。在1999年开始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时,只有中国工商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后来,经办银行由中国工商银行扩大到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在2004年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改变过去由国家指定商业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做法,实行由政府按隶属关系委托全国和各省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在上述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国家助学贷款招投标办法》中规定招投标采用国内邀请招标方式,即招标人向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进行招投标活动。同时要求投标人应经银监会批准、有经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资格。该办法还对有关招投标的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财政不贴息,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均可开办。需要履行相应的备案和审批程序。
 
  国家助学贷款的运作机制
 
  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有6步:
 
  ①学生提出申请:学生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
 
  ②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
 
  ③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④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⑤贷款的发放:经办银行在与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会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⑥贷款的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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